2026年《增值税法》实施后,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有变化吗?如何利用这一政策进行税务筹划?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2026年第10号),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,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,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;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,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。同时,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。筹划时,企业可将业务分散安排在多个纳税主体中,或调整开票节奏控制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,从而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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